購物須知 - 電子旅遊服務平台

訂購流程

選購/報名→登入會員→加入購物車→確認訂購清單→完成結帳→取得商品/活動核銷QRcode→檢視商品或服務→同意訂購,交易成立

 

購物車

  • 僅限會員購物,並請依購買流程操作(服務/活動,與精選商品,將各別成立訂單)。
  • 購物車中可暫存追蹤商品/服務/活動,惟並非保留其數量,將依實際完成結帳作業順序為據;完成結帳作業前均可增加、修改或刪除商品/服務/活動之品項及數量。
  • 完成訂購後,您將會收到訂購成功通知郵件,以確認購買明細。

 

付款方式

  • 信用卡線上刷卡一次付清,國內外發行之Visa/ Mastercard/ JCB / American Express均可。(尚不開放分期服務) 
  • 101PAY
  • 街口支付
  • LinePay

 

電子發票

在確認支付時,您可以選擇以下一種電子發票開立方式:

l   存入會員載具:由台北101購物中心管理您的電子發票,並於您中獎時以您留存會員資料之手機簡訊、TAIPEI 101 MALL會員推播通知您,回館至B1服務台領取發票自行兌獎。

※如需自動兌獎,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進行歸戶。

l   存入共通性載具:將您的電子發票存到您的個人載具(自然人憑證、手機條碼)。

※如欲查詢或申請共通信載具條碼,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

l   三聯式統一發票:請於付款流程頁面,選取【統一編號】並提供統編、抬頭及寄送電子郵件信箱。

l   捐贈發票: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所載所受捐贈機關或團體為限。

※STAGE@TAIPEI 101消費之發票,不提供辦理退稅。

 

訂單修改

可至【會員中心】>【我的訂單】>【已預訂】中修改訂單,修改訂單限整筆訂單辦理退款,退款後可重新訂購,無法部分退款。修改訂單僅限:

1.商品經核銷取貨前

2.服務提供日前,且尚未使用者

3.活動開始前,且尚未核銷入場者

各商品/服務/活動依各公告之訂單修改規定,酌收部分手續費。

 

退款/取消交易

  • 取消交易之退款金額將退刷至原消費信用卡中。因消費所獲得之購物金/電子抵用券等贈品,將一併收回;若無法收回或購物金/電子抵用券不足額,系統將自應退款項中扣除等值金額後,退回餘額。
  • 取消交易之退款時程預計5-7個工作日,依原消費信用卡帳單實際結帳日為準,退刷金額將顯示於當期或次期帳單;若需確認退刷款項,請逕行聯絡發卡銀行。
  • 取消交易:於STAGE@TAIPEI 101訂購之商品/服務,如經訂購人/取貨人檢視後不同購買,交易不成立,依退款流程辦理退款作業。

備註:商品或服務經訂購人/取貨人檢視並同意購買後,交易始成立。由服務人員立即核銷該商品/服務之QRcode,核銷完成後不得取消訂單,不適用有關7天內得解除契約及退貨之規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參照)。

  • 為維護會員權益,大量或多次訂購而取消訂單者,TAIPEI 101將限制其會員權益或取消訂購資格;如因此致生TAIPEI 101或合作廠商之損害及損失,訂購人同意賠償該等損害或損失。

 

結帳須知

  • 個人資料將用於處理、利用訂單,網站使用及商品、服務/活動之提供。訂購人應於結帳前事先取得商品取件人或服務/活動使用人之同意。
  • 請瞭解並同意商品、服務/活動之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記載與說明後,續行結帳作業。

 

取貨/體驗使用須知

1.Stage101取貨說明

訂購後請至台北101購物中心品牌專櫃或網頁公告之指定地點,出示:

a.與「訂購人(或指定取件人)姓名一致之有效含照身分證件」及

b.「取貨兌換QRcode」。「取貨兌換QRcode」併於「訂購成功通知信」寄出,亦可在【會員中心】> 【我要兌換】> 【可使用】中,選擇您要領取的商品,並按下【我要兌換】,即會顯示「取貨兌換QRcode」。

商品或服務經訂購人/取貨人檢視並同意購買後,交易始成立。「取貨兌換QRcode」經服務人員確認無誤後,方可領取商品/受領服務。「取貨兌換QRcode」一經核銷,不得取消訂單,不適用有關7天內得解除契約及退貨之規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參照)。

2.Stage101服務/活動體驗說明

a.請在服務/活動體驗的指定時間地點,出示「兌換QRcode」供現場人員核銷。

b.※「兌換QRcode」併於「訂購成功通知信」寄出,亦可在【會員中心】> 【我要兌換】> 【可使用】中,選擇您要領取的服務/活動體驗,並按下【我要兌換】,即會顯示「兌換QRcode」。

3.為保護個人資料安全,「訂購成功通知信」、「取貨兌換QRcode」及「兌換QRcode」僅寄送至訂購人填寫之Email信箱及訂購人帳號之【會員中心】內。

 

特定目的外利用告知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謹依個資法告知如下:

1.蒐集機關: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北101」)

2.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提供優惠訊息(040行銷)、消費者服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信用卡消費(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電子化資料管理(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會員/旅客/消費者資料調查、彙整、統計或分析(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及其他館內相關業務服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第040、090、067、136、157、181項)

3.新增之利用特定目的: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及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第069、077、148項)

4.原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性別、身分證號、出生日期、聯絡方式、喜好資訊、學歷、行業別、婚姻狀況、消費紀錄、年收入(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個人資料類別第C001、C003、C011、C021、C036、C052、C061、C081、C101、C132項)

5.依法進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之告知:

  • 期間:依Stage@Taipei 101業務存續期間
  • 地區:台灣(於台北101營業範圍內)
  • 對象:台北101、豐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age@Taipei 101平台開發)、商品或服務提供者(除有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台北101不將資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或跨國境進行處理或利用)
  • 方式:紙本及電子化資料保存(以非全自動化方式進行資料處理)

6.依據不同法令適用規定,台端就台北101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除有法令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台北10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北101得依法令及實際狀況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向台北101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惟需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 若台北101違反法令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得依法令規定向台北101請求停止繼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若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台北101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依法令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受法令拘束要求、您撤回同意、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時,得向台北101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台北101因執行業務、履行雙方契約關係所必須、履行法定義務要求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若您針對資料的正確性或處理方式提出疑義、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台北101非法處理、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間屆滿時,台北101仍需持續保存,於進行法律訴訟、待完成法令適用釐清、查證等作業期間,您可要求台北101限制資料的處理;若台北101基於合法利益或公共利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亦有提出拒絕(異議)之權利。
  • 您可依法令適用之不同,將台北101基於履行契約、您同意處理或台北101以自動化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並以您提供的資料為限,以機器可讀之格式,指定傳輸至其他機關(構)。
  • 若處理之依據為您明確表示同意之前提下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可撤回您的同意,惟不影響您撤回同意前台北101處理個資之合法性。

7.若您如欲行使上述各項法定權利、或了解如何行使之方式,或有任何個人資料相關問題,得向台北101客服(電話:02-8101-8800)詢問、於台北101官方網站【聯絡我們】查詢,或連繫台北101隱私保護官(EMAIL:dpo@tfc101.com.tw ),隱私權保護政策請詳台北101網站,您另有向台北101之主管機關如臺北市政府、經濟部提出申訴之權利。

8.您可自由選擇是否同意將個人資料及類別,用於新增利用特定目的範圍內之相關業務或服務;惟您拒絕同意,如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必需,為成立雙方契約關係或法令要求之資料,台北101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

 

個人資料告知聲明

台北 101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台北101蒐集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及法令依據,為向契約當事人履行契約及業務聯繫所必須,由台北101現場服務人員,基於040行銷、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77訂位、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等特定目的,故有必要蒐集、處理或利用相關個人資料,請您詳閱。

基於前項目的蒐集之資料包含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連絡電話、EMAIL、住址)。台北101於Stage@Taipei 101業務存續期間與台北101具契約關係之第三人,於商品領取,或活動報名起至參與活動完成後5年內,辦理紙本及電子化資料保存,並以非全自動化方式進行資料處理,且僅於台灣地區之台北101營業範圍內進行特定目的內利用,除有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台北101不將資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或跨國境進行處理或利用。其他與台北101具契約關係之第三人,則為商品領取,或活動報名起至參與活動之目的,僅得取得您已部分遮蔽之個人資料(以編碼或別名取代識別符號)。

依據不同法令適用規定,台端就台北101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除有法令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台北10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北101得依法令及實際狀況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向台北101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惟需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若台北101違反法令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得依法令規定向台北101請求停止繼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若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台北101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依法令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受法令拘束要求、您撤回同意、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時,得向台北101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台北101因執行業務、履行雙方契約關係所必須、履行法定義務要求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6.若您針對資料的正確性或處理方式提出疑義、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台北101非法處理、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間屆滿時,台北101仍需持續保存,於進行法律訴訟、待完成法令適用釐清、查證等作業期間,您可要求台北101限制資料的處理;若台北101基於合法利益或公共利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亦有提出拒絕(異議)之權利。

7.您可依法令適用之不同,將台北101基於履行契約、您同意處理或台北101以自動化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並以您提供的資料為限,以機器可讀之格式,指定傳輸至其他機關(構)。

8.若處理之依據為您明確表示同意之前提下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可撤回您的同意,惟不影響您撤回同意前台北101處理個資之合法性。

若您如欲行使上述各項法定權利、或了解如何行使之方式,或有任何個人資料相關問題,得向台北101購物中心B1客服櫃台、台北101客服(電話:02-8101-8800)詢問、於台北101官方網站【聯絡我們】查詢,或連繫台北101隱私保護官(EMAIL:dpo@tfc101.com.tw ),隱私權保護政策請詳台北101網站。您另有向台北101之主管機關如臺北市政府、經濟部提出申訴之權利。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您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必需,為成立雙方契約關係或法令要求之資料,台北101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